ErP指令的前身是2005年颁布的EuP指令(Energy-using Products Directive,耗能产品指令)。2009年修订为ErP指令,将管控范围从"耗能产品"扩展到"与能源相关产品",即那些在使用阶段对能源消费有影响的产品(如窗户、节水龙头等不直接耗能但影响能源使用的间接耗能产品)。
ErP指令的核心是生态设计要求(Eco-design Requirements),分为特定生态设计要求(Specific Eco-design Requirements,如能效限值、待机功耗限值等具体数值指标)和通用生态设计要求(Generic Eco-design Requirements,如制造商提供产品能效信息的义务)。每项实施措施针对一类产品,规定具体的能效基准值、测试方法和达标期限。
与RoHS类似,ErP指令已纳入CE认证体系。产品在满足ErP相关实施措施的能效要求后,需要将ErP合规性纳入符合性声明(DoC)并加贴CE标志。未满足ErP要求的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截至当前,欧盟已颁布了数十项ErP法规,涵盖家用电器、照明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电机、电源等多个产品类别。
为《关于制定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ErP指令以框
全称:。现行版本为2009/125/EC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