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GB18401全套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2)有填充物的产品(除羽绒)需加检“原料要求”,皮革类(鞋服、皮带、手套)需加检“材质鉴定”;
3)床上用品/布艺软饰专营店如经营进口商品,仅须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仅限专营店).
(六)、珠宝/钻石/翡翠/黄金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若涉及以下产品(例如:黄金、钻石、天然玉石、翡翠、珍珠、琥珀、铂金、其他宝石或贵金属等),每个材质类目需要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商标、送检单位、生产单位以及相应商品各成分含量鉴定结论;
(七)、商业/办公家具、住宅家具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木制家具:甲醛释放量检测;
2)金属家具:力学性能检测、安全性检测;
3)床垫、软体家具:安全性检测.
2、若经营电动工具、照明设备、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安全玻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装饰装修材料等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一份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
3、若经营人造板、耐火材料、电线电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橡胶密封制品、电热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等属于国家工业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